中国式葬礼的主角从来不是死者

摘要:葬礼也是礼。礼,既是制度,也是仪式。仪式貌似累赘,但它极其重要,几乎就是文明的本身形象。故宫的修建就是这一仪式(礼)的重要体现。

葬礼也是礼。礼,既是制度,也是仪式。仪式貌似累赘,但它极其重要,几乎就是文明的本身形象。故宫的修建就是这一仪式(礼)的重要体现。一个人从中华门(大明门或大清门)开始下马下轿步行,穿过广阔的天安门广场,进入天安门,再经过漫长的甬道,进入午门,然后过金水桥,进过太和门,继而在空旷的殿前广场上接受烈日和风雨,这才气喘吁吁地出现在巍峨的太和殿的石阶之下。皇帝就坐在这个大殿的正中,坐在那个被蓄意抬高到需要仰视的宝座之上。拾级而上,跨过几乎抵裆的大门槛,这个疲惫的朝见者终于进入了大殿。在生理上,他唯一想做的就是瘫倒在金砖地面上。当然,瘫倒也被规范了,那就是跪,乃至三跪乃至九叩。

故宫的礼仪设计无处不在,我的意思是说,它貌似铺张浪费,但其实用性由上述可见一斑。当然,礼仪正在发生变化,或者几千年来一直在变化。孔子时期就出现了“礼崩乐坏”的制度更替和礼仪变迁。孔子的问题是,他对礼仪的变化做出了一个自己的价值判断,即认可周礼的有序和规范,而反对新秩序的“无序”和多元。而历史最终表明,孔子的愤怒、伤感和悲情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。

一个统一而稳定的“礼”一旦崩溃,政治和经济嬗变姑且不论,风俗的变化将是最为直观和感性的表达方式。事实就是这样,在一百多年来的革命中国,礼仪变化一直让人措手不及。移风易俗既是政权和年代更替的重要体现,同时,在某一礼仪已被上层建筑固化统一之后,民间对其不懈展开地扭曲变形,却在某种程度上表达了这个国家所剩无几的“生机”。

那么,回到“河北一农村办葬礼请女郎跳脱衣舞助兴”这条新闻上来,笔者并不认为在礼仪上它有任何问题。一如传闻某个原始部落,亲人死后,他们以分食尸体为悼念方式。我们不能因为我们不吃死者的尸体而沾沾自喜,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断定我们比那些分食尸体的人更加悲痛。说到底,这仅仅是一个礼仪和风俗差异。现在的问题是,脱衣舞刺激并颠覆了传统礼仪方式。

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如此,中国人长期讲究孝道,葬礼上未必鲜花翠柏党旗覆盖,未必个个如丧考妣,但用庄严肃穆、面露戚容,乃至哭天喊地的嚎叫来“捧场”是一种正统和规范。而脱衣舞显然破坏了这一情境,带有某种离经叛道的意味。不过,这只是表象。事实是,中国式葬礼的主角从来就不是死者,“庄严肃穆、面露戚容,乃至哭天喊地的嚎叫”既可能是一种情感流露,也很可能是一种表演方式。必须要让外人看到自己的悲痛和孝心。如果悲痛不易表达,那么孝心必须铺张。我们看到的基本都是如此,中国式葬礼更侧重表达生者的财富、地位以及相关的奢侈程度,唯有如此,死者的面子才能保存,生者的美名才得以传扬。孝已经脱离了亲情行为,它只是一种事关子孙的功业的表达方式。穷家无孝,母因子贵才是至孝。所以说,无论是连唱三天大戏,还是请女郎来跳脱衣舞,又恰恰是中国式葬礼中表达“孝”的必然方式。换言之,跳脱衣舞或许仅仅是穿麻戴孝、浩大的送葬队伍、锁啦齐鸣、三天三夜大戏、七天七夜水陆道场的简化版和变异版。

当然,这仍然无法消除脱衣舞的荒诞感及其在情感和美学上对“和谐”的挑战。这也就是我们到底如何抒情的问题。中国确实是一个抒情大国,一会儿“汶川雄起”一会儿“上海不哭”,这些辞令和网络蜡烛往往会把所有人都裹挟进去,让你不敢公然晒大腿晒美食。步调一致、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,此类抒情词汇和政治号角完全淹没了个体情感。在这一点上,我倒更倾向于赞颂跳脱衣舞的违和方式,它既是抒情,也是反抒情,甚至带有一种让人惊喜的叙事性。老实说,何止“河北一农村”,在笔者居住的城市社区,葬礼演出可谓层出不穷。除了歌舞,还有相声、小品、杂技、魔术,相当于一台简陋的春晚。而且色情气味热烈。因为唯有如此,才能吸引那些晚饭后无所事事的小区居民。人们扶老携幼,拖家带口,自带板凳,在大瓦数的灯泡照耀下,将这些草台班子包围起来,欢呼叫好。散去之际,无不对死者家属心存感激。

葬礼上跳脱衣舞,我没遇到过。但说实话,我希望遇到,想看。一个中国人,一个中国男性,我们没法让自己在促销活动时对台上的青春大腿佯装不见,并还会对那些拂袖而去的家伙深表怀疑。我也没法在人头攒动的事故现场将自己置身事外,反而希望自己个子高点脖子长点,能知道包围圈内到底发生了什么。在我看来,一个人的存在感,不仅在于“我是主角”,其更大的部分是“我是观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