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兴汉服,就要复兴汉服所承载的“华夏精神”

摘要:在汉服的复兴的今天,很多人都对汉服复兴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热爱汉服的人,大多数人不仅希望能够从美学的角度来复兴汉服,更希望能以汉服为载体复兴中华传统礼仪、舞乐书画、诗词文学等等一系列传统文化艺术。

在汉服的复兴的今天,很多人都对汉服复兴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。热爱汉服的人,大多数人不仅希望能够从美学的角度来复兴汉服,更希望能以汉服为载体复兴中华传统礼仪、舞乐书画、诗词文学等等一系列传统文化艺术,《汉服复兴,礼仪并重》应是较为经典的理论之一。但是,就汉服而言,仅仅并重礼仪与文学艺术,还远远不够,实际上,礼仪,文学、艺术之类,都只是华夏文化的表观形式。弘扬汉服,更应弘扬汉族服饰所承载的华夏传统道德理念和价值观念,或者说是华夏文化精神的内核。离开民族精神,表观形式一切都是空谈。

从汉族衣冠中,我们可以看到华夏(汉)民族文化精神所在。

汉服所承载的民族文化精神,除了她天然成就的“美学与礼仪之外”,至少还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:

其一,自信与认同;

其二,尊严与气节;

其三,责任与忠诚;

其四,廉耻与勇气;

其五,仁义与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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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民族最重视自己的衣冠,她是华夏民族自信与认同的标志。

民族服饰是民族文化的视觉表现之一。古代汉族的科技水平、文化礼仪、物质财富等等都远远优于周边民族,在其服饰自然也有所表现,汉族服饰较之周边部落,美而丰富,并且有礼仪文化作为依托,所以更加深遂,华夏(汉)族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。

《春秋左传正义》云:“有服章之美谓之华,有礼仪之大故称夏!”“华夏谓中国。”这一“美”、一“大”两字,充分表现出“华夏”人对自己民族服饰、礼仪文化的自信。其实,古汉人将衣冠视为民族礼仪文化的承载,认为“定礼之大莫要于衣冠。”将“弃华服以就胡”看成是道统沦丧的表现。所以,”华夏”的”夏”字,即是“礼仪之大”的表述,同时也是对“衣冠文化深远”的进一步阐述。

可以说,汉族的族称、源于汉族服饰“华夏”二字,本身就带着汉族与生俱来的自信;可以体会,而当古汉人说出“冕服采章,对被发左衽,为有光华也。”这句话时,又是怎样的骄傲!

有此自信,所以汉族人就把华(汉)服看作是本民族区别于周边部落的突出标志,所以华服就有了“齐民心,别夷狄”的作用,而“被发左衽”则被看成是亡国的标志。

可以肯定,最迟在周代,华(汉)服,就已成了华夏人民自尊、自信与相互认同的标志。

一个心理健康的人需要自信和自我认同,民族也是一样,只有自信和自我认同的民族才有凝聚力,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。而汉室衣冠,正承载了华夏民族自信与认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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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面对异族的易服暴政时,汉族人民保卫自己衣冠文化的英勇行为,实际就是在维护自己民族尊严,是民族气节的体现。

也许就是因为汉族人太过看重自己的衣冠,以至遭人妒恨在所难免。历史上,每当汉族处于低谷时,汉服就常常沦为异族奴役汉族时的毁灭对象,一再上演被迫易服的惨剧,历史上的每一次对华夏衣冠的摧残,都伴随着侵略者狂暴嚣张的暴力胁迫和血流成河。

盛唐时期,吐番人就曾令其统治下的汉人“左衽而服、辫发纹身”。宋时,金人天会间下令削发,“不如金人式者死。”蒙元时,蒙古人明令禁止过华夏衣冠;而在明未清初,最震憾中国大事非

——“剃发、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,通行天下,法在必行者,不论绅士军民人等,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!南山可移,此令不可动!”

——“所过州县地方,有能削发投顺,开城纳款,即与爵禄,世守富贵。如有抗拒不遵,大兵一到,玉石俱焚,尽行屠戮。”

——“一人不剃发全家斩,一家不剃全村斩”!

以多尔滚为代表满洲贵族发布的“屠城令”后,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,不服则斩,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。时人陈确记:“去秋新令: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。令发后,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,朝至朝斩,夕至夕斩。”

这些侵略者的做法,其目的非常明确,就是要通过摧毁华夏衣冠来毁灭汉族互相认同的标识,造成华夷类同的视觉现象,混淆华夷界线,使汉族的民族自豪感与文化优越感失去物质依托,”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!”以此达到弱化华夏民族的反抗意识,及其“长治久安”的目的。

然而,易服严旨和武力威胁,换来的不是华夏人民的畏惧,而是顽强的反抗斗争。

知真定李邈等坚决不从金人“削发”令,反抗而死。

到了清初,满洲的“剃发易服”令更是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反抗,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几乎遍及全国,就连一向“民风柔弱”的江南民众的也立刻掀起了反抗的怒火,在松山、昆山、苏州、嘉兴、绍兴、江阴等地熊熊燃烧,很多城中的民众不分男女老幼,纷纷投入了抗清行列。

汉族对剃发易服暴政的反抗,不仅是为了保存自己的风俗,更是为了维护本民族的尊严。

华夏--汉民族不是一个愚讷保守的民族,而是善于吸收他人长处的民族。自古至今,汉族常常借鉴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来充实、发展自己,对于衣冠也是如此,赵武灵王”胡服骑射就是最好的一例。(注:胡服是指借鉴了胡人服饰中窄袖的特点,而当时,胡汉服饰的主要区别是左、右衽,而赵武灵王所着之服仍是右衽,是典型的汉服。

学习借鉴外来优秀文化是华夏民族包容与自信的表现,然而被人胁迫而放弃本民族服饰却是奇耻大辱。民族的尊严,是这个民族强大凝集力的核心,更是促使其生存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。对于一个民族,连穿什么衣服都不能自主,还有什么尊严可言?外族统治者要把汉族人民的民族尊严和民族感情踩在脚下,以暴力变我风俗习惯,毁我文化传统,是可忍孰不可忍,必然遭到华夏民族的强烈反抗,在“华人髡为夷,苟活不如死!”(顾炎武《断发》诗)的气节感召下,华夏人民的反抗悲歌感天动地。

以清初的江阴为例:江阴人民壮烈的据城抗清就是在清朝委派的知县宣布剃发之后,相率“拜且哭曰:头可断,发不可剃”的情况下爆发的。从闰六月初一到八月中秋两个多月期间,清军对江阴屡攻不下,丧亡“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”,而江阴城中粮食眼看就要告罄,但战士们却士气越发的激昂,高唱着“江阴人打仗八十日,宁死不投降”的雄壮军歌。清军又调来西洋大炮轰城,八月二十日,江阴城被清军攻破。清军攻进江阴后,十分痛恨江阴人民的顽强抵抗,就下令屠城,“满城屠净,然后封刀”。全城人民“咸以先死为幸,无一人顺从者。”大砍大杀了三天,被屠杀者达17.2万人,未死的老小仅有53人。江阴这小小的城池,抵抗清兵达80多天之久,打败了清军二三十万的大军,杀死了七万五千多清兵,使满清侵略者付出了极大的代价(《中国通史》,丁文主编)。同样,在嘉定三次屠城后,当满清统治者“如愿以偿”的将“削发令已行”的旗幡插上城头的时候,满城已是白骨累累,史载:在满清的三次屠城中,嘉定城内民众无一投降者。

这时的华夏衣冠,对于汉族人而言,何止是一种服饰,她实际已经成了民族尊严的象征,坚持华夏衣冠,正是民族气节的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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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民族衣冠的守护,出于对祖国的赤诚忠心,体现人民对祖国的责任。

唐朝,吐蕃占领敦煌初期,尚乞心儿强行推行蕃化政策,让沙洲人民改易穿著、学说蕃语、赭面纹身。但是这些汉人,“没有忘记曾是大唐的子民,他们虽身着蕃装臣于蕃虏,但每年祭祀父祖的时候,都穿上中原汉人的服饰,号啕大哭,东向而拜,祭后再将汉服脱下秘密藏起。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,许多落入吐蕃的汉人都未能见到敦煌重归大唐的那一天,而当他们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,他们总是嘱咐自己的子孙不要忘记自己的祖国是大唐,后辈们为死去的先人穿上汉人的服色出殡入葬,使先人能够带着一点安慰在另一世界实现回归大唐的梦想。”(《吐蕃在敦煌推行的改革》赵晓星,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)

王昭君在和番的路上,在汉胡交界之处,将汉家衣服脱下,表示其心永留祖国。

“一落蕃中四十载,遣著皮裘系毛带。唯许正朝服汉仪,敛衣整巾潜泪垂。”(白居易《缚戎人-达穷民之情也》)

“胡雁向南飞,明妃西嫁几时归?胡酥入馔捐汉食,胡风中人裂汉衣。”(元·杨维桢《昭君曲》)

这时的汉家衣冠,则成了汉族人对祖国思念的寄托,这份忠心,其赤诚足可感召日月。

忠诚与责任本是相辅相成,有了对民族的忠诚,就有了民族责任感,至于那些对民族没有责任感没的人,自然不会有什么忠义之心。而这份忠诚与责任,在剃发易服之时,炼出一句精言:“天下兴亡,匹夫有责!”

清初,顾炎武很明确提出了人民对民族的责任。他的《日知录》中写道:“仁义充塞,而至于率兽食人,人将相食,谓之亡天下……保天下者,匹夫之勇,与有责焉耳矣!”我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顾诚先生在《南明史》第一章第一节写道:“满洲贵族的入主中原则是‘被发左衽’(剃头改制),‘亡天下’了;天下兴亡,匹夫有责,都应当